| 对区政协第七届二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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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永葆委员:
您在政协东西湖区第七届二次会议提出的《关于扩展区广电局广播电视业务用房的建议》(32号)的提案,我局已收悉,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:
我局领导对您的提案非常重视,召开了党组会进行了专题研究。根据区委办公室《关于对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通知》(东办文[2004]74号)文件精神,统一调配和利用办公用房。通过整合办公资源,将无办公场所的部门调入司法局办公楼、老政协办公楼、老劳动局办公楼办公。同时,对一些非法占用办公资源的非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清理,提高房产的使用效益,初步缓解了机关有的部门无办公用房的问题。
因而,对您所提出“关于扩展区广电局广播电视业务用房的建议”待条件成熟时,一是统一调剂广播电视业务用房;二是2008年将广电局大楼列入我局维修、适当装修工作计划。
东西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
2008年7月15日
主管领导:石 瑛 联系方式:13808644683
联系 人:马楚汉 联系方式: 13971558684
主题词:政协提案 答复
主送:沈永葆委员
抄送: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区政府办公室
东西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|
2008-08-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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