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充分发挥机关后勤管理职能,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,提高资金的利用率,特制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。
一、财政预算经费管理
在年度预算的编制过程中,努力做到强化预算和细化预算,使预算符合单位的实际情况。年初做好财政预算,送局领导审批,报区财政局综合科。人员基本工资、福利按政策操作到位。
二、专项资金的管理
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专项经费主要包括:经营性房产租金收入、财政拨付的基建维修经费、政府采购专项经费。支出经额超过万元以上的,经请示区分管领导同意后,方可支出。
(一)经营性房产租金。严格执行“收支两条线”操作程序,收入金额及时上缴国库,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。
(二)基建维修经费。严格控制在预算内开支使用,对于基建项目的费用支出,严格按照程序由资产科提出,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执行。
1、20万元(含20万)以上的修缮工程,由东西湖区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进行操作。按照程序:申报资金、招标、签署合同、工程施工、工程审核并按照审计报告书审计的金额支付工程款。
2、3~19万元的修缮工程,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中标者。
3、3万元以下的维修工程由采购中心采取议标的方式确定中标者。维修费用由中标方先行垫付,整体打包或零星工程打包进行审计后,扣留审计金额总款的5%作为质保金。
(三)政府采购经费。专家费用的支出,由采购中心主任提出,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,由局财务室统一支付。投标保证金,未中标的供应商当天返还;履约保证金,采购人验收后,保证金退还供应商;标书费按省政府的文件标准收取,收取的费用上交局财务室统一管理使用。
三、日常经费的管理
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日常管理在提高办事效率的基础上,以少花钱、多办事、办好事为原则。日常性的费用开支由局长“一只笔”审批,如开支额度达到2000元以上(含2000元)的应由局长办公会讨论后决定。日常性的每笔开支应填写单据,写明经手人、证明人、审核人、开支事由。
(一)公务接待经费。按标准安排,制定接待计划、领导签署意见后具体操作。商品由协议供应商提供,未用完的退还供应商,结帐时按批发价结算;服务性支出,不能追求高标准、高档次,结帐时严格按照接待计划方案标准执行。
(二)机关食堂流动资金。严格执行独立核算制度,控制成本,对食堂的干鲜调料由大型超市直接供货;蔬菜类由慈惠蔬菜公司提供,低于零售价5%-10%结算;食用油由生产厂家直接供货。进餐收入直接由局财务室收取,集中统一管理。
(三)其他业务经费。主要包括:车辆、办公用品、会务费等。车辆、会议中心的收入由局行政科、会议中心负责人及时上交局财务室;支出由各科室负责人报计划,局领导审批,分管领导监督使用。
东西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
2007年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