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市东西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
东事管[2007]11号
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公务接待工作,节约财政开支,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,现就我局公务接待工作制定如下管理制度。
一、公务接待的原则
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,适时介绍东西湖区域经济优势、地方特色、旅游景点等内容。按区领导意图办事。厉行节约、文明礼貌、热情周到地做好接待工作。
二、公务接待的工作流程
公务接待严格按照交办函件(电话通知)→局长签署意见→分管局长布置→办公室拟定接待方案→确定接待预算→局相关职能科室配合的程序。以接待方案为依据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。将工作记录和接待登记表留局办公室和财务室备存,办公室要建立接待工作档案,财务室作为报帐依据。(附:公务接待工作流程)
三、公务接待的职责划分
公务接待工作由局长负总责,分管副局长具体落实、布置,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相互配合完成。
四、公务接待类别及标准
(一)工作餐标准
工作餐用餐的地点安排在区机关食堂。
1、省级领导:50元/餐/人; 2、市级领导:40元/餐/人; 3、县处级(含以下)领导:35元/餐/人; 4、领导司乘人员及工作人员:30元/餐/人。
(二)接待桌餐标准
1、市级及以上领导:80元/人(酒水另计)。
2、县处级(含以下)领导:60元/人(酒水另计)。 3、来区考察团队每餐按30元/人以内标准安排,原则上接待一餐;
4、宴请所用香烟、啤酒、饮品、礼品、水果原则上使用武汉市、东西湖区的本土产品,由协议供应商统一配送。
5、工作日午间按政策不安排酒水。
(三)住宿的规格
公务接待住宿原则上安排在区内酒店,特殊情况的请示有关领导批示。
(四)其他费用限额: 1、干鲜果费 (1)省级及以上领导:30元/天·人; (2)市级(含以下)领导:20元/天·人。 2、花篮、果篮价格标准。花篮200元/对,果篮100元/个。
3、礼品费:礼品一律使用东西湖区本土生产的产品,标准100元/人。 4、矿泉水费:50元/件(每10人1件)。 5、租车费:柯斯达面包车1000元/天。 6、会议室使用费: 会议室原则上使用区机关会议中心会议室,500元/次/天;接待规格较高的和特殊情况的另作其他安排。
五、结帐办法
严格按照下单→ 签单→ 报帐,下单与签单相分离,报帐与签单相制约的机制,严格控制接待经费的超标。
按月定期与酒店及供应商结算,按季度向区政府核报、申请接待经费。并将有关原始凭证及每次接待详细情况登记造册备查。
东西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
2007年7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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